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日照车辆段日照南地区储气罐、吸附筒、分气缸更新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24YY-258)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日照车辆段日照南地区储气罐、吸附筒、分气缸更新采购人为济局-日照车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日照车辆段日照南地区储气罐、吸附筒、分气缸更新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个包件(日照车辆段日照南地区储气罐、吸附筒、分气缸更新)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性质的生产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贰仟万元以上)、税务登记证书、质量检测报告及相关材料;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具有合法独立知识产权,无技术专利纠纷,必须保证招标人免受第三方连带责任。如导致招标人受到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投标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企业必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2(固定式压力容器)、GC2GB2(压力管道)制造、销售、安装等相关资质
3.1.2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投标方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的信用报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报告。
3.1.3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企业具有在铁路系统内供货业绩,并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或现场使用照片等证明文件
3.1.4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不存在人民法院裁定认定的行贿记录;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不得在国铁集团及其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限制期内。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5其他要求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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