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阜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工艺装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州阜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已由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昌吉州阜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阜发改投资【2021】12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阜康市卫生健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市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0%,市财政配套资金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昌吉州阜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昌吉州阜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工艺装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昌吉州阜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工艺装修,位于阜康市。包括室内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供气工程等工程内容。
2.1.1建设地点:阜康市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昌吉州阜康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医疗工艺装修,位于阜康市。包括室内装饰装修、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供气工程等工程内容。
2.1.3工程投资额:2800万元
2.1.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含冬休期);
2.1.5标段划分:/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项类似项目(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2项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单项合同额1300万的类似装饰装修项目(业绩)。
其他要求:近五年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4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报表。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3年,指2021年起至2023年止。
((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必须为装饰装修单位,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及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就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向发包人负总责。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授权牵头人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和派出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全面履行合同。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
3.6.1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5年(最多不超过10年),指2019年11月06日起至2024年11月06日止。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信誉其他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近五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及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5年,指2019年11月06日起至2024年11月06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要求:近年不存在诉讼和仲裁法律败诉情况。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5年,指2019年11月06日起至2024年11月06日止。
3.7其他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8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 年10月16日10时30分至2024年11月06日10时30分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06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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