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甲醇合成试验装置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12-1-01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
1. 招标条件本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甲醇合成试验装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
2.2 规 模: 5kg/h甲醇合成试验装置,撬装且满足常规公路运输要求。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甲醇合成试验装置招标
2.4 交货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长空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东180米西安热工研究院阎良试验基地内。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交货。
2.6 招标范围: 采购5kg/h甲醇合成试验装置(撬装)1套,包括合成装置的设计、制造、撬装集成、甲醇合成试验(出厂前)、运输、指导安装和调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或GC1级压力管道设计或压力容器制造。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提供1项化工项目压力容器设计或压力管道设计业绩,或化工类工程项目承包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2日23时59分起至2024年12月23日23时59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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