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三环、北部排水管网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三环、北部排水管网改造项目设计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25)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北三环、北部排水管网改造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2.3 主要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一)北三环与京广铁路、柳阳街交口积水改造工程1.京广铁路地道桥积水改造新建2座应急蓄水池。总容积约18000立方米,内置两个排空泵。泵站进水管道管径2xDN1400毫米。蓄水坑内潜水泵压力出水为管径为DN300毫米,出水管采用钢管。2台泵出水总管管径DN600毫米,及相应配套设施。2.柳阳街积水改造新建一体化应急泵站一座,规模为2.5立方米/秒。新建南北向雨水泵站进水管,管径DN1200-DN1500毫米,泵站出水管管径DN1500毫米,排入古城东路待建雨水管道,及相应配套设施。(二)北三环与植物园街交口积水点改造工程改造现状雨水泵站1座,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设计规模 2.4立方米/秒。新建泵站进水管道管径d600~d1000毫米,管道长度260米;新建泵站压力出水管管径d1200 毫米,管道长度600米,及相应配套设施。(三)北三环与生态街交口积水点改造工程新建BxH=0.6x0.6米排水边沟105米,BxH=0.3x0.3米横向截水沟23米,中=8米渗井2座,集水井1座,DN600毫米雨水管道22米,DN300毫米雨水连接管30米,及相应配套设施。(四)北三环与友谊大街交口积水点改造工程新建10000立方米调蓄池,新建调蓄池d1800毫米进水管135米、d1000毫米进水管46米,进水处新增两座闸门井;更换现状泵站集水池内水泵机组,设计流量1.39立方米/秒,同时更新地上附属用房内配套机电设备;地道桥处设600x800 毫米截水沟以及d600雨水管,长度共计为390米,及相应配套设施。(五)学府路(小清河-柳荫街)积水改造工程改造现状应急蓄水池一座,新建应急蓄水池一座,并配套新建进水管,闸门,连通管,水泵及出水管,及相应配套设施。(六)赵陵北路与中华大街交口积水改造工程对交叉口150米范围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铣刨加铺,人行道拆除新建。在北二环中华大街雨水管道排出口附近绿地处,修建一体化雨水提升泵站(规模约6立方米/秒),在强降雨时,关闭现状出水闸门,利用新建一体化泵站将雨水管道内的雨水抽排入民心河内,及相应配套设施。(七)东二环裕华路泵站、北二环酒厂路1号泵站提升工程1.东二环裕华路泵站在东二环裕华路交叉口西南角,修建一体化雨水提升泵站(规模约1.5立方米/秒),配套建设雨水排水管道并在地道桥下增设雨水箅子。进水管道,管径为DN800~DN1200毫米,管长为370.9米。出水管管径DN1000毫米,管道长度86米,及相应配套设施。2.北二环酒厂路1号泵站对现状4台水泵进行更换。对现状闸门进行更换,闸门采用方形铸铁镶铜闸门,规格为BxH=1000x1000 毫米。管道清淤:对现状管道进行清淤,现状管道管径为DN1000,长度为170米,淤堵面积为管道截面积的50%。对现状泵站设备进行更新,并增设雨水箅子,及相应配套设施。(八)东线民心河改造工程1.和平路桥和平路东民心河桥现状为三幅桥,其中两侧边幅为20米钢筋混凝土板拱桥,中幅为4孔1.8米马蹄型涵洞。对中幅涵洞拆除新建为与边幅结构一致的20米钢筋混凝土板拱桥,及相应配套设施。北三环为快速路。2.4 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到的设计及相关服务等2.6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相关现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3.1.3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06 09:00至2025-02-26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2-26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9.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9.2 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电话:0311-89929161/89929198。9.3郑重公告: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执行;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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