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燃气2025-2027年度零星工程总承包(EPC)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公告)
受采购人连云港中新燃气有限公司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中新燃气2025-2027年度零星工程总承包(EPC)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1.1项目名称:中新燃气2025-2027年度零星工程总承包(EPC)
1.2项目编号:XW-招标代理-20250041
2.项目概况2.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项目概况:中新燃气拥有高压管道82公里,次高压管道43公里,设计输气量15亿立方/年,根据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对管道及阀门进行技改,零星工程主要包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工作,预计投资约390万元。
2.3采购范围:包括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具体包括项目设计、工程工等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物资采购、安装工程、相关试验、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并在竣工完毕后,对施工的全部范围承担相应期限内的保修工作。
2.4工期:730日历天,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
2.5磋商控制价:本项目各单项磋商控制价详见另附《控制价表》;磋商报价采用投标费率方式,采购人设有期望值,期望值为95%,高于此期望值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例如:供应商报价费率可以是75%、82%等数字,供应商在系统填写报价时直接写75、82等数字即可),供应商每一轮的报价均不应超过期望值,磋商报价超过采购人期望值按无效响应处理。
各项签约合同单价=《控制价表》各项单价*成交报价。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要求。
3.资格条件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原件扫描件。
3.2供应商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1)设计单位具备:石油天然气行业(管道输送)专业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1)。
(2)施工单位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级别为GB1):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需同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专业相匹配),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提供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由施工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
(4)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需为施工单位。
(5)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项目管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负责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施工项目经理: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以上人员须为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由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均不可为同一人。
3.5供应商业绩:(1)或(2)或(3)满足其一即可:
(1)自2022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压力管道维修或压力管道建设安装工程总承包项目。
(2)自2022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压力管道维修或压力管道建设安装施工总承包项目。
(3)自2022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压力管道维修或压力管道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注:(1)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成交结果公示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盖章;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规模及内容以合同内容描述为准。
(2)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成交结果公示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模及项目投资额以合同内容描述为准。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供应商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合同金额等磋商文件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4)若提供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为非单独压力管道工程,但包含压力管道工程,则另须提供能够证明所包含压力管道部分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设计业绩为非单独压力管道工程但此工程包含压力管道工程,则另须提供能够证明所包含压力管道部分投资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6供应商信誉要求:
3.6.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6.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的期间,公示的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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