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禹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禹城、齐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管道定期检验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Z)EZBGG2025030054号 |
根据项目进度,济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禹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禹城、齐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济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德州市禹城市、齐河县 项目规模:此次招标为禹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025年燃气管道定期检测服务项目,依据 TSGD7004-2010《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标准,对禹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齐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约538km压力管道以及调压箱等通过直接检测、开挖等方式进行定期检验,排除使用过程中压力管道的安全隐患,并出具有效的《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E23001025FZ0001 项目名称:济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禹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禹城、齐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管道定期检验 招标内容和范围:按照相关现范要求,完成禹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及齐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中压燃气管道(包括聚乙烯管、钢管)的定期检验、调压箱等检验,以及检验所能开挖验证的相关辅助技术服务工作。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应包括 DD2)。 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近3年),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已履行的本次所采购的压力管道定检服务或其同类型的压力管道定检服务项目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中标(选)通知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合同至少包含首页、范围页、签字页) 3.项目经理:(1)为注册在本单位人员(需提供3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2)持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压力管道,不限级别)。 4.安全要求: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7.其他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内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等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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